《信函》1854年第3号
致皮尔索尔弟兄夫妇:
(1854年7月12日写于纽约州罗切斯特)
亲爱的皮尔索尔弟兄和姐妹:
在大急流城的异象中,我蒙指示看到你的一些情况。我看到皮尔索尔弟兄没有禁戒不作各样的恶事,与姐妹们过于亲热,在别人面前没有谨慎得体地对待自己的妻子。这些事给圣工带来羞辱。亲爱的皮尔索尔弟兄:你与人打招呼不够慎重,不顾及时间和地点,不管周围有没有不信的人,而且过于殷勤,这样只有害处,没有益处I{Lt3-1854.1}
我看到你对无足轻重的小事情考虑得过多,并太多干预别人的事务,过于严厉地用你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进行衡量,结果很不好。你对别人太严格,太多关注和考虑他们的过错,太多关注服装等等。我看到你犯了严重的错误,尤其不注意的是把姐妹们抱在你的膝盖上。上帝的话禁止这种行为。你无权这么做。你这么做就是犯罪。我看到你无论怎么谨慎、与姐妹保持距离也不算过分。任何已婚的男人都没有权利让其他女人坐在他的膝盖上,或允许一个女人这么做,除了他自己的妻子之外。你必须更加明智,更加谨慎。 [余下部分缺损] {Lt3-1854.2}
《信函》1854年第4号
致朋友们(重新归档为《信函》1859年30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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